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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是丽日百合维权组织者,我有破解按套出售房屋的方法,请与我联系15976114177

发表于2006-11-18
①、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②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④、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8号令)公布后,广东省建设厅在2001年5月以粤建房字[2001]76号《转发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预售商品房均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价,销售已建成的商品房及各类二手房实行总价交易” 。

被诉方违背了国家关于“预售商品房均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价”的规定,在实际售房过程中采取按销售(建筑)面积、标准单价计算房价,而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四条第1款时,并没有提请消费者注意,且故意排除小业主的主要权利,在选择房屋计价方式与价款时完全违背事实,选择按[套]出售房屋,有意规避房屋面积缩水的赔付责任(详见附件四:丽日百合家园售楼价格表),涉嫌价格欺诈。
由于被诉方在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完全违背了《合同法》《价格法》,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因此我们要求法院判定该合同条款无效。同时我们要求: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88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处理方式来处理。
发表于2006-11-18
发表于2007-04-16
非常高兴遇到这么好的帖子 谢谢
发表于2007-08-17
顶一下
发表于2007-12-28
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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