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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已办抵押,暂缓销售? 你的房子到底怎么了?

发表于2014-04-18

这几天在群里,看到几位网友对自己的房子情况好像还很迷糊,像已办抵押,暂缓销售,这些标示到底是什么意思还有点模糊,QQ群里打字一会儿就看不到了,我这干脆就开个帖子,大家要是有兴趣可以看看。


举个例子,大家看下图:



这个是房管局上华基江山的C8d栋的具体房号销售情况,看得出来卖的挺好,但是这些花花绿绿的颜色是什么意思?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我用蓝色框框出的几个房号,一个一个说。


已办按揭:这个顾名思义,房子已经卖掉了,按揭也办下来了,一切正常

期房已售:这说明这房子是期房,已经卖掉并签了预售合同

已办备案:这个是说房子已经签了合同,而且是在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


这里要专门说一下这个备案,大家都知道,买房要签合同,签了合同之后一般开发商会问你要不要去备案。

这个备案是干嘛用的呢?这个备案,主要是确定房子产权的转移,就是说只要你备了案,在法律上这房子就登记在你名下了(当然前提是你没有违反合同),所以如果你没备案,就算你把房款交清了,你也拿不到小产证。


那是不是说如果没有备案,我们签的预售合同就是无效合同呢?不是。


预售合同在签订之后到了生效日后就开始生效,不需要备案也是一样的。但是!没有备案意味着开发商如果想把你买的房子卖给别人,法律是无法第一时间制止的,因为产权还是在开发商手上!但是如果你备了案,那后者就没法备案,也就防止了一房两卖的可能,所以这个备案是很重要的。


顺便一提,你一不小心被开发商卖了一套别人之前备过案的房子,到交房的时候又跟你说什么你的合同没备案是无效的,只肯还你买房钱,你可以理直气壮的去告他,因为国家有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你有权要求房开商返还已付的购房款及利息、赔偿你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违约赔偿。总之一句话:记得去备案!


最后说一下这个“已办抵押”,理论上这些房子开发商是不能卖的,一般来说因为这些房子都是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来借钱的,所以银行对这些“已办抵押”的房子是有优先处置权的。在解押之前,这些房子可以近似看做是银行的房子——如果解押之后呢?那自然是正常销售了,所以开发商经常把这些理论上不能卖的房子拿出来卖,因为他们只要在签合同之前去银行解押就好了。


这里提醒一下大家,按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30天内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预售合同已经生效,购房者可延期支付房款,并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另外,即使合同登记的30天期限未过,如果购房者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合同肯定不能登记备案,购房者也有权暂停支付房款,直至合同办理了备案手续。但是为安全起见,大家在买房之前最好去房管局查看一下自己要买的房号是什么情况,以免出现意外。

发表于2014-04-18

我来支持一下

发表于2014-04-18

支持,讲的很好!!

发表于2014-04-19

没有备案你敢给钱?钱多烧得慌?

发表于2014-04-19

学习一下,刚开始看房,很多东西都不懂

发表于2014-04-19

华基江山不都是网签吗?合同签的时候就相当于备案了

发表于2014-04-19

好多文字,看得我眼花

发表于2014-04-19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4-04-19 03:09:38写道:
4楼

没有备案你敢给钱?钱多烧得慌?

 还是有可能会大意,没必要说话这么冲。

发表于2014-04-19

楼主看来用了点心思去查资料

发表于2014-04-19

华基江山有业主群吗?楼主你是业主吗?请问我能不能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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