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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3年起取消利用档案收费,惠州查无房证明为什么要交45块钱??!!

发表于2015-02-28

刚刚看到新闻,说广西南宁的张先生最近购买的首套住房,需要开“无房证明”以获得贷款的优惠利率。他发现,要得到这张证明“没有房子”的薄纸,竟然需要花60元;另外,“无房证明”都必须在政府限定“独此一家”的机构办理,并收取20元到60元不等的费用。从2013年8月1日起,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事业性收费,其中档案部门的“利用档案收费”赫然在列。

想起我开无房证明的时候是去惠州的房管局查的,也被收费了,收了45元还是50元!这样的收费真的合理吗??想想惠州按每个月平均成交2000套房算,每套房子需要查档1-2个人的无房证明,意味着每个月需要查档2000-4000次,每次45元,就是每个月这笔收入为9万-18万,每年收入为108万-216万!请问惠州房管局,这笔钱用到哪里去了?


律师称查档服务费并不合理

在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张先生被告知,开“无房证明”要收取“查档服务费”60元。

据了解,要享受颁布的银行首套房贷款最低7折利率、地税局的首套普通住房个人所得税率1.5%等价值数万元的优惠政策,都需要“无房证明”。在一些限购城市,“无房证明”更是必不可少。

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可忠告诉记者,2012年初,他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开房产证明,被收了60元的“查档服务费”。他认为不合理,提起复议。经相关部门协调,房产局退还了对他的收费,但此后却继续向其他市民收取。

广西柳州市物价局一名负责人表示,上级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中有“利用档案开展服务”,但开具“无房证明”的当事人在房产部门连档案都没有,就不存在利用档案进行服务,怎么还能收费?“我们现在已经停止了这项收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文件,从2013年8月1日起,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事业性收费,其中档案部门的“利用档案收费”赫然在列。

然而,记者咨询多地房产登记发现,时至今日,除了广西南宁,还有多地在收这笔钱:广西北海每份60元、湖北武汉每份50元、吉林长春每份40元、山东济南每份20元……


发表于2015-02-28

被收费,是不是应该把钱退给我吗

发表于2015-02-28

对啊?为什么还要收这费用?

发表于2015-02-28

钱哪里去了,这还用问吗

发表于2015-02-28

不懂啊

发表于2015-02-28

不用这个费用为什么还要收我吗的钱

发表于2015-02-28

一直被收费!

发表于2015-02-28
引用:努力只为你在2015-02-28 10:55:47写道:
8楼

不用这个费用为什么还要收我吗的钱

这么多钱想想就是火大

发表于2015-02-28

应该去投诉!

发表于2015-02-28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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