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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好消息,惠州市每月150元高温津贴本月起发放

发表于2013-06-03

    今天一大早就在东江时报收到一个好消息,惠州的高温补贴从6月份起要发放了,大家开不开心?不过还是希望天气不要太热啊,实在是很怕很怕热,热的时候就只能在家做宅女了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同样的感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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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时报  吴远方)连日来,炎热成了我市天气的主角。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6月至10月期间,用人单位须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发放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负责人介绍,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还应做好以下工作:向劳动者提供高温天气必需的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并加强对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的维护和管理;在高温工作环境下设立休息场所,并设有座椅,保持通风或配备空调等防暑降温措施;对患有不适合在高温天气露天工作或者室内高温工作疾病的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调整其工作地点或者工作岗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整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的,采取应对突发疾病的预防措施;在高温天气期间配备常用防暑药品,劳动者出现中暑时,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病情严重的立即送医院治疗。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市民可采用电话举报、现场投诉、申请仲裁3种方式进行维权。”该负责人强调,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执法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将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维权途径

电话举报:拨打12333举报。

现场投诉: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至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申请仲裁:如双方对高温津贴的发放存在劳动争议的,可到市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

发表于2013-06-03

对于高温作业来说这个还远远不够

发表于2013-06-03
引用:经纬有度 在2013-06-03 16:38:28写道:原帖
对于高温作业来说这个还远远不够
 

  确实,高温作业的人很辛苦的

发表于2013-06-04
引用:人人自风 在2013-06-03 16:40:20写道:原帖
引用:经纬有度
在2013-06-03
16:38:28写道:原帖
对于高温作业来说这个还远远不够

确实,高温作业的人很辛苦的
 

  确实辛苦!

发表于2013-06-04

嗯,希望补贴能多点吧

发表于2013-06-04

不知道空调作业的人有没有呢

发表于2013-06-04
引用:四海为岸 在2013-06-04 11:40:40写道:原帖
不知道空调作业的人有没有呢
 

  偶尔出去就会需要这个~

发表于2013-06-04

也就喝个凉茶钱,聊胜于无吧

发表于2013-06-04

赔钱

发表于2013-06-04

确实是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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