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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惠州再出楼市新政,商品房折扣超10%将被锁盘

发表于2017-04-12

近日,惠州市发改局、房管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规定,商品房实际成交价格低于监制价格10%将被锁盘。同时,开发商办理价格监制后2个月内不能再申请调价

据悉,这是继106日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后,仅一个星期后,惠州的又一楼市新政。

据了解,《通知》中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价格申报监制等列出了详细规定。例如,开发商必须按相关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等内容。

同时,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对外销售,并在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按照一套一标的方式明码标价。对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

据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通知》最核心内容是,商品房实际成交价格不得突破监制价格,下浮幅度不得超过10%,成交价格低于监制价格10%的,预售系统将限制其网签功能,即折扣超10%锁盘

据介绍,由于不同县区的房地产市场形势各有差异,根据惠州市发改局的部署,目前惠州绝大部分区域都将对新旧楼盘统一实施折扣超10%锁盘政策,只有个别区域将新旧楼盘分类管理,不对旧楼盘作此限制。

为了在近期防止开发商频繁涨价,《通知》中要求开发商办理价格监制后2个月内不能再申请调价。此外,对违反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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