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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惠州征地补偿新方案:按栋不按户

发表于2017-12-11

86号令将作古,未来的集体土地征补是什么标准呢?12月8日上午,《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在惠州市国土资源局举行,全市有33名听证代表和66名旁听人员参加了听证会,什么样的建筑才是违章建筑,按栋不按户补偿,龙眼荔枝等青苗补偿标准降低,这些暂行规定的条款引起了听证代表的热议。

据悉,听证会结束后5日内相关单位还要根据听证意见召开论证会,然后对暂行规定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和优化后,交市国土资源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

奖励金由每平方米奖励500元提高到900元

征求意见稿委托起草单位广东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代表饶高营对意见稿进行了简要陈述。 他介绍,“86号令”和“174号文”已施行几年,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上两个规定已经不能适应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为此,有必要对上述两个规定进行修改、充实和完善。

■饶高营说,关于征地补偿费,《暂行规定》按照2016年修订调整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未作调整。

■与原来的规定相比,本次修改内容主要变化有,房屋补偿和奖励由按户计算改为按栋计算,提高了公平性和征地工作效率。

■增加了一次性签约补助。签约补助目的是,在旧房市场价格上涨不多而新房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条件下,通过签约补助的办法,缩小补偿价格与新房市场价格的差距。使老百姓能够接受补偿价格,征地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新规中还提高了符合房屋置换条件的住宅房屋所有权人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奖励,由每平方米奖励500元提高到900元,每栋房屋最少2万元,最多40万元。

■提高了限时搬迁奖励。限时搬迁奖励金每栋最少2万元,最多15万元。非住宅房屋(包括办公、工业、仓储等各类房屋)按建筑重置价格补偿,不给予置换安置房,也不给予一次性签约补助和住宅房屋过渡期安置补助费。


没有三抢可奖励村集体每亩5000元

■根据征地工作实际,对未建设或者仅建有房屋基础的宅基地,符合条件的给予补偿。《暂行规定》要求各县(区)政府应当选择适当地点设置公益性墓地,为征收集体土地提供迁坟用地。

“我们调查了广州、珠海、清远等珠三角城市的补偿标准,都低于惠州市的补偿标准。”饶高营说,《暂行规定》降低了土坟的补偿标准,提高了有砖、石、石灰、混凝土等建造结构的大型祖坟的补偿标准。

■根据86号令与广州、珠海等其他城市的补偿标准对比以及青苗市场价格调查,《暂行规定》果树补偿标准与86号令补偿标准基本持平,增加了苗圃场和养殖产品的补偿标准。

■饶高营说,这次新增加的内容还有,征地预告发布以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做好防止“三抢”(抢搭、抢建、抢种)工作,没有出现“三抢”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交付土地的,可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亩5000元的奖励。


5日内再开论证会

作为听证会的主持人,惠城区法制局局长、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团长(首席法律顾问),惠城区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红光介绍,根据惠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惠州市国土资源局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对市政府于2013年9月26日颁布、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即(市政府86号令)及其补充规定(惠府【2015】174号文)启动了修订程序。

经过半年多来的充分调研、论证,已经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已于10月31日在惠州市政府、惠州市国土资源局的网站及各县区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新的文件名称为《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

为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充分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根据有关规定,惠州市决定召开听证会。

七个县区听证代表共33人,另有66人参加旁听。另外还有惠州学院、广东伟伦律师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法制局、市公用事业局和市住建局等单位代表参加。

刘红光说,他将于听证会结束后5日内召集本次听证的组成人员和相关单位、邀请部分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认真研究、论证,尽快对《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和优化后,交市国土资源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后,依法予以公布。


现场听证意见

惠城区听证代表陈绍辉:暂行规定第40条提到,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违法建筑该如何定性,由哪个部门来认定,认定程序如何?因为农村房屋报建一直都有存在问题的,有些报建不了但又确实是刚需该怎么办?

饶高营:认定违建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不会随便认定违法建筑的,在暂行规定中没有对违法建筑作出具体的标准。

陈绍辉:按栋不按户补偿,有点不太合理。应该可以按栋也可以按户来补偿,如果是一家建的,那就可以按栋补偿,如果是兄弟姐妹几户合建的,就应该按户来补偿。

饶高营:按栋补偿有科学合理性,东莞就是按栋补偿的。之前按户补偿,结果征地半年后还在分户,不知道分给谁。现在按栋补偿,提高了公平性和征地工作效率。

惠东县听证代表李智涛:以前地上荔枝龙眼树补偿最高可达6万元一亩,但现在的标准算下来只有4.5万元一亩,比以前还低。

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代表:我们现在树冠投影直径超过6米的,每亩最多算25棵树,而以前每亩最多可以补偿30棵。因为我们去现场数过,树冠投影越大的话,它一亩地种不了那么多树。


发表于2017-12-11
圆滚滚的滚,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惠州征地补偿新方案:按栋不按户”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7-12-11

征地是个麻烦事

发表于2017-12-11

那那些人要哭了

发表于2017-12-11

哦哦

发表于2018-01-13
是好还是不好,还是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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