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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江南丽苑业主论坛诚招版主!

发表于2006-06-06
①必须是所申请版主小区的小区业主。
②自愿义务地为社区网友提供服务。
③具有充足的上网时间以确保版务管理的追溯性。
④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及修养,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⑤具备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⑥自愿接受社区及网友的监督,接受社区的审核。
⑦自觉遵守社区规章制度,服从社区统一管理。
发表于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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