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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浅议业主的权力和义务

发表于2011-12-16
 按照我们国家的法规,小区内的业主是小区的主人,而物业公司则是为业主服务的,是仆人,这个关系要弄清楚。事实上我发现,不管业主也好,物业公司也好,似乎都没有弄清楚这个关系。不但没有弄清楚,反而给颠倒过来了,曾看到物业公司向业主发号施令的现象,我叫你怎么做你就得怎么做,俨然权威的上级领导。这种状况应该改变。
  业主要行使自己的权力,就必须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就是小区的权力机构,它依法维护业主的权益。如果物业公司管理的不好,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广大业主的意见炒他的鱿鱼,在社会上另聘好的物业公司来管理。
   我住在榕城华庭,我喜欢榕城华庭,我关心榕城华庭,我殷切的希望榕城华庭越来越好。我相信榕城华庭管理处会尊重业主的权力的,所以这里想提几条建议如下:
  1.小区的安全问题。小区大门前的公路上,车流量特别大,给业主出行带来不便和不安全的隐患。修地下通道、建天桥,那是政府的事,我们大家可以给政府提建议。疏通门前的混乱现象管理处是做得到的,也是应该做的。长期以来,拉客的三轮车、摩托车、小汽车整天都在小区门前公路边上密密地排成一行,业主要出行,往往连找个缝隙上路都找不到,没有办法,只好绕到地下车库出入口处上路 。车辆出入车库与行人交叉,业主多走路且增加风险。天天如此,好烦人啊!建议:管理处安排保安人员值班,让三轮车、摩托车、小汽车空出斑马线头上那一段,不过两三米,这就方便业主们出行上路了。我想此事易于反掌,请管理处做一做。形成制度就不要值班了,车主司机就会自觉空出那一段。
  2.建议电梯内禁止抽烟,因为这是一个很小的公共场所,烟味很难散去。尽量减少污染,保证健康。经常见到管理处的人员在电梯内抽烟,希望你们带个头。
  3建议管理处设一个意见箱,广泛征求业主的意见。
  4.对扰乱或影响正常生活的行为如养狗、小区内人多时骑自行车、高空抛物、休息时间内发出怪声异响(如雅景阁1208房,每天晚上有约4个小时发出刺耳的拖动声和敲击声,邻居不得安宁)等,经教育不改的,可以采取措施。试想,某业主拖欠费用久了,可以收取滞纳金,还可以停电。既然损害了管理处的利益就可以采取措施,损害了业主利益为什么不能采取措施呢?
  5.管理处公开了简单的收支账目,这很好,希望能安月公布主要的工作情况包括业绩和不足。
                                      一期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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