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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惠阳淡水丽江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无视业主的存在,不发任何公告 ,不经业主同意,擅自 将南门的10号楼一楼的公共空间租给人家作商铺,将公用绿化带铲除作通道,物业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侵犯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多次电话给物业公司,负责人都是在推脱狡辩,到今天为止还在继续施工,恳请广大的丽江业主们关注此事,维护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此类事件继续发生。

发表于2012-01-31

物業說租金收入沖銷業主的物業費,咱少交點算了.

发表于2012-02-27
麗江有你社區將越來越好,我也多次與物業反應,物業告知做為倉庫太過份了
发表于2012-03-07
发表于201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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