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入伙收费
- 发表于2009-09-02
没人知道吗?
- 发表于2009-09-02
2008年10月22日,财政部宣布从11月1日起,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契税统一下调到1%。这里所说的“11月1日”二手房交易时间以买卖双方向市房管局提交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商品房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上签约时间为准。同时还需满足“首次购买”和“90平方米以下”的两个条件,如果同时满足,可享受1%的契税优惠。
你哪里收到的通知要缴纳 1.5%的契税的?
- 发表于2009-09-02
你说的条件我都符合,这个1.5%是今天收到的入伙通书里看到的,对了你是哪一栋的,我们以后是邻居了.
- 发表于2009-09-03
为什么要多退少补,该多少就多少啊。他说的是代收,我们可以直接去税局交吗?
- 发表于2009-09-03
不管怎么讲
12号去的时候大家一致要求1%征收
不然就集体抗议拒收房咯
毕竟几千大洋不能白白扔掉哦
起码够我阳台包玻璃的钱了
- 发表于200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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