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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9个收费所 15日起开售年票

发表于2010-12-10

 

中心城区设惠城、江南、江北、仲恺4个收费所,缴纳时间从15日起至明年12月31日前

 

南都讯 记者郑焕坚 田飞 昨日记者获悉,遍及惠州三县四区的9个车辆年票收费所地址正式公布,本月15日起正式接受车主前往缴纳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费(以下简称年票费)。按照市政府昨日发布的文件显示,未来年票收费将与车辆年审、过户等实行捆绑,即车主在办理车辆年审、过户、迁出等手续前,必须先行缴纳年票费。不按规定时间缴纳年票费的,将由有关部门责令补缴,并从欠缴之日起,根据欠缴天数,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年票须用银联卡缴费

    按照昨日市政府正式发布的《关于收缴惠州市2011年度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费的通告》,年票费收取范围系指包括在惠州市辖区内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辆(以下简称本籍车辆),和长期(指连续滞留时间满3个月以上)在惠州市辖区内道路(不含经营性高速公路)上行驶的非本市籍车牌的外地车辆(以下简称非本籍车辆)。

    这两类车辆应在每年年票缴费期限内,到管理中心下设的车辆年票收费所缴纳年票费。目前惠州已在全市三县四区范围内,共设置了包括惠城、江南、江北、仲恺、惠阳、惠东、博罗、龙门和大亚湾在内的共9个年票收费所。收费标准上,此次市政府明确了二类车的详细缴费标准,即私人权属车辆(私人权属车辆是指机动车所有人是自然人登记入户的车辆;非私人权属车辆是指私人权属外其它车辆)按发动机排量分档从450元至850元不等,非私人权属车辆每年每辆850元。

    必须注意的是,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票款分离的要求和银行有关规定,车主原则上将采用银联卡缴费,即年票收费所原则上将不接受现金缴费。

    年票缴讫票据要随车携带

    具体缴纳时间上,2011年度惠州市年票费将从12月15日开始收缴。其中惠州市籍的机动车辆(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除外)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本年度车辆通行费年票费;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则可分两次缴纳,即可在2011年6月30日前和2011年12月31日前,分别缴纳本年度上、下半年的年票费。

    以后开车,年票缴讫票据也应随车携带,以备查验。年票缴讫票据如有遗失,车主须持《机动车驾驶证》,到管理中心或原缴费的收费所提出书面申请,办理挂失手续,经核准后,给予办理补发手续。

    不交年票费则年审过户难办

    车主们关心的年票费是否与车辆年审捆绑一事,也最终确定。按照此次发布的规定,车辆在办理年审、过户、迁出、报废、外地车转入等手续时,应先缴纳本年度年票费。即不交年票费,车主就难以办理年审、过户等手续。

    此外,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还将对机动车辆缴纳年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缴纳年票的车辆将责令补缴。另外,交管部门还将建立进驻或长期在惠州行驶的非本籍车辆的核实登记制度,并每半年向管理中心提供核实登记的非本籍车辆资料。

    知多D

    年票缴费 交到哪里

    机动车主在惠州市内交年票费,须在缴费期内持《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辆登记证书》正本,到车籍所在县(区)的年票收费所办理年票缴费手续,目前惠州市内共设9个年票收费所,其各自地址和联系方式分别如下:

    市车辆通行费年票管理中心:惠州市西堤路18号(电话:2248773)

    惠城收费所:惠州市鳄 湖路24号(电 话 :2268958)

    江南收费所:惠州市西堤路12号(电 话 :2228700)

    江北收费所:惠州市三新南路16号供销大厦一楼(电话:2804038)

    仲恺收费所:惠州市平南工业区车管所内(电话:2600844)

    大亚湾收费所:大亚湾开发区澳头新澳大道24号(电话:5579433)

    惠阳收费所:惠阳区淡水街道白云路88号(电话:3823316)

    惠东收费所:广汕公路边、银基商贸城斜对面(电话:8802362)

    博罗收费所:博罗县惠 博 路3号(电 话 :6283777)

    龙门收费所:龙门县龙城街道西林路56号(电话:7796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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