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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东吴川上千人“暴-力-抗-法” 原因不过维权无门

发表于2013-06-28

吴川法院一执法人员表示,当事双方争议的土地处于偏远农村,并不是网帖上称的搞什么房地产开发商业用地;称这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的暴-力-抗-法行为,其组织者和参与者都妨碍了法院依法正常执行公务。(6月27日 《广州日报》)
此次执法行动是依法行使执法权,行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事先已告知两村村民,但村民不仅不配合,还组织近千名村民在执法地点集合,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人员和公安干警多人受伤。从上述内容看来,村民是暴-力-抗-法,是这场事端的制造者,一切罪责都应归咎于村民。但村民作为最底层人员,是弱势群体的代表者,为何会有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若想客观了解村民非平常举动的原因,恐怕还有待于还原《处理决定》以及冲突发生之前、之时各方的角色。
这起事件如果简单归结于刁民心理作怪,无疑是再一次将村民维权之路阻断,将村民引入谷底。民众维护个人权益的方式有限,如果《处理决定》也有参考村民意见,真正给村民发表意见的权利,并适当采取村民意见,得到互利双赢的效果,此次执法行动又岂会遭到村民如此大规模的反对,甚至出现暴-力-抗-法的局面。再者,如果《处理决定》得到村民的认同,执法行动又何须出动上百名工作人员,或许暴-力-抗-法的局面早已被执法人员洞悉,而且他们需要以弱者的姿态出现,将矛头指向村民,使得他们的权益更大化。上百人的队伍莫非就因为有行政背景傍身,在执法时就有非暴力的护身符。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一常规思维方式换位思考也可得知,如果没有受到损害,又岂会攻击他人,除非村民真是刁民?此次村民妨碍公务,究竟是知法犯法,还是执法人员出的迷雾,混淆敌我。笔者不得而知,但是我相信村民绝不会莫名暴-力-抗-法。村民在伸张权益时,已经被忽视打压,若想维护权益,除了抗法,还能有多少争取手段呢?与强大的行政背景相对立,村民除了殊死一搏还有何他法?
奥尔特加·加塞特曾说过,“暴力是最后的理性。”村民暴-力-抗-法无不彰显着无权无势者的尴尬与无奈处境,体现的是底层民众权利真空。若想有效终结民众暴力,唯有保障民众的权益,并且给予正常的维权手段之路。

发表于2013-06-28

权势者的张狂无忌显露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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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千人的暴-力-抗-法?

荒谬,那叫反抗暴政

发表于2013-06-28

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

发表于2013-06-28

一味堵,能堵到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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