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关于11-18栋入户花园搭建一间房,我们又被光耀骗了吧

发表于2014-04-28

  前几天在仲恺高新区网页上看见有小城的业主通过网络问政反映小城11-12栋每层有一户业主利用每栋楼的公共悬空层私自搭建来增加使用面积(多一间房),而导致到其他业主的隐私性受到影响,这样的搭建又会使每栋业主的公共使用部分(电梯间)的光线和通风变差。

  住建局的领导后来在网页上回复这样的私自搭建是非法的,是不允许的,并要求已搭建的要拆除,正在搭建的必须立即停工,后面还有13-18栋的都不允许再搭建。

  但据我了解,当时买房时是光耀开发商承诺每栋前面有一套房的业主可以搭建,并还以此为卖点将这种户型价格卖得贵一点,而现在政府部门又不允许建,我认为导致这样的结局光耀应承担主要责任,想当初光耀私自变卖业主的公共使用部分,这种做法本身就不是合法的,并承诺另一部分业主可以搭建并多卖了钱,这也是一种欺骗行为,到现在政府不允许建,光耀就应该站出来承担这个责任,赔偿不能搭建这部分业主的损失!!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呀?

发表于2014-04-28

天啊,光耀坑爹不是一两次了

发表于2014-04-28

光耀又多一条罪了

发表于2014-04-28

那很坑爹哦。很像农民房的赶脚了

发表于2014-04-28

不是吧,居然可以这样子改建

发表于2014-04-28

光耀没有坑爹吧

发表于2014-04-28

骗你不是一两天哦

发表于2014-04-28

哎,光耀不诚信不是公开的吗

发表于2014-04-28

确实,13栋的02号样板房就是这样搭建的,KFS还以此为卖点,将01或02户型(具体要看楼号)的价格卖贵。这一部分也要纳入下一阶段维权行动中去

发表于2014-04-29

刚才在QQ群里看到有人反映现在13栋还在继续搭,用彩条布盖住不让大家看见已经搭到第7层了,如果让他们这样搭下去的话,从11-18栋的每一栋每一层有5户人家的权益就这样给侵犯了,大家觉得合理吗?开发商将每栋每层的公共部分卖钱给其中一户,他当然不后阻止,但是各位业主的利益怎么保障呢,大家还不说话等这几栋全都搭完了就不可能拆了!!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