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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后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房子首付

发表于2014-04-23


省住建厅日前印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未来将在我省实施房产税、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调控方面仍然继续实施差别化金融、税收政策。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在2020年全面完成《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

 

《意见》中还指出,将推动“广佛肇”、“深莞惠”和“珠中江”三大都市区融合发展,打造世界级城市群。

《意见》提出统筹推进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新型城镇化。推动珠三角城市群“广佛肇”、“深莞惠”和“珠中江”三大都市区融合发展,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构建“广佛肇+清远、云浮”,“深莞惠+汕尾、河源”,“珠中江+阳江”新都市区。

 

在珠三角地区,对照世界级城市群发展范例,启动编制《大珠三角2049年远景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珠三角城市升级行动工作指引》,共同建设高水平环珠江口“湾区”,携手港澳共建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虽说深莞惠一体化以后是大势所趋,可是照这个意见的实施时间看来,2049年,那时候我都变成一个老头了吧。感觉这样的政策虽说是好,可是也太长时间了,太遥远了。感觉不现实不可靠。

发表于2014-04-23

越调控房价越高,谈什么都没用

发表于2014-04-23
引用:会唱歌的杯子在2014-04-23 09:24:19写道:
2楼

越调控房价越高,谈什么都没用

 人家都说了,调控房价是让房价在合理的范围内上涨,没说过房价会降

发表于2014-04-23

早点落实就好了

发表于2014-04-23

这样子的话,住房公积金就起到了真正的用处了。

发表于2014-04-23

公积金不是本来就可以给房子首付的吗?

发表于2014-04-23

哈哈,付首付,意思是以后的公积金要交更多钱,让他们贪更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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