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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投诉中信水岸城物业管理公司不作为!

发表于2016-01-12


我是中信水岸城3期的业主,我购买的房子在2013年11月收楼时发现入户门开裂,在等待中信物业更换入户门的时间里又发现了客厅及厨房天花有漏水现象,于是我在这两年期间就房屋漏水问题多次报给中信物业要求进行补漏维修,但中信物业却一直拖延时间未有跟进处理,最终导致我到了现在仍无法进行收楼,小孩也因此无法按时报名入读小区配套幼儿园,这些问题给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中信物业公司作为一家拥有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的公司,每月收取业主1.8元/平方的物业管理费,其提供的服务水平却如此低劣,实在是配不上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这块牌匾,请贵局在考核时要认真考核一下这类名不符实的物业公司,切实维护好各位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在问政平台上发布的消息,很快我就收到了回复

针对您来信反映的问题,我局及时约谈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物业公司及时将您的诉求向开发商反映并协调解决。

《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屋交接的程序做了约定,如:约定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如果购房人对房屋交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但这些意见不构成违约,则购房人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收楼;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补。我局建议您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与开发商协商解决争议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功,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途径?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去走这条路的,这样的协商,有什么用呢?苍天啊!救救我吧!

发表于2016-01-12

物业这么不负责,害死人

发表于2016-01-12

物业这么不负责,大家还能相信中信么?

发表于2016-01-12

反正我知道法律不好的用的,所以碰一个好物业真的是幸福的事情。

发表于2016-01-12

不负责任只会害人害已,现在怎样了?

发表于2016-01-12

法律途径,难啊,还是找开发商协商吧

发表于2016-01-12

还以为中信物业不错呢,住着也没出什么问题

发表于2016-01-12

不行就走法律途径吧,交不了楼,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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