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有过来人么 房产证上我该写准女友的名字吗
- 发表于2015-05-28
这个真不好说,写与不写都是错
- 发表于2015-05-28
建议去领结婚证,这样问题就解决了
- 发表于2015-05-28
惠州不是没有出现过,曾经有个朋友没结婚自己买房谢了俩人名字,最终婚没结成房子还要给人家.....
- 发表于2015-05-28
不过这个事情也有两面性,主要考验两个人的忠诚与信任度,如果写两个人的名字怎么这都要多少出点吧,尤其是涉及到是父母出钱,你自己出钱倒无所谓,那是你自己娶媳妇.....
- 发表于2015-05-28
以后是家人的话,我觉得写上没有关系的。现在都还没有结婚,就已经在算计了,首先楼主对另一半都没有信心,对不对?所以我建议,如果是考虑要结婚和以后生活一起的人,没有必要去防那么多。毕竟父母只是付了首付,后期还是你们一起还款的。我的个人建议哈,说的不好的地方,勿怪!祝你们幸福!
- 发表于2015-05-28
为什么是准女友?准女友连女友都不是噢,建议楼主考虑清楚了
- 发表于2015-05-29
才准女友啊,准老婆还差不多
- 发表于2015-05-29
不知道,自己感觉吧,真不好为你做决定,你想好它是你要一起过一辈子的人吗
近看中一房子,准备买房了,首付是自己和家人给的,女方没有出钱,近就为是否该写女朋友的名字而烦恼?如果是我的钱我一定写上女朋友的名字、可是...有过来人磨?
虽然女友没有说什么,可是作为大老爷们的我也说不出口说房产证上不写她的名字。可是这样的话,父母就有意见了,他们是这样跟我说的。
房产证上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可能这是大多数恋人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法律后果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妈妈怕我后不与现在的女友结婚,那房子就············你懂的。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