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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海伦堡院子物业的问题很大

发表于2014-09-10

我是海伦堡院子3栋的业主,今年春节后3栋的装修户数已经很少了,但电梯一直只开通一部到地下车库的,我跟物业提出开通另一部电梯到达车库,却被一直以在装修期为理由拒绝开通,试问物业公司你能说出现在3栋正在装修的到底有几户么?我可以跟着你们一起去看、去数。可笑的是物业公司的人员还跟我说要入住率达到80%以上才算过了装修期,惠州水口的楼盘有多少入住率超过80%的?

更为荒唐的是,如果两部电梯都空闲在一楼,你要下车库的话按下走廊上的电梯按键,到达车库的电梯是不会上来的,那么你要不就要让两部电梯都上来,要不就坐只能到一楼的电梯下到一楼,再爬楼梯下车库,反正电梯的电费是业主出,意味着你不多花钱就要多出力。如果你再车库等半天那部电梯不下来,对不起,你只能拎着东西爬楼梯去一楼。物业公司人员美其名曰是为了保护一部电梯,试问你干嘛不干脆停了一部电梯算了?

从收房开始,我还从未说你们物业管理费超过惠州市的指导价很多,至今海伦堡院子盗窃、打死业主等恶劣事件的发生足以见物业管理的不尽职。电梯问题说白了,就是你们物业公司的人员懒,为自己图简单而切断一部电梯到达车库,我已经给你们物业公司提交了书面的东西,希望你们物业公司能真正用心做物业管理服务。否则这物业费我是没道理再交的。

发表于201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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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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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9-11

院子的物业确实让人心寒

发表于2014-09-11

海伦堡的物业是见过最不思进取、最懒散的物业,

发表于2014-09-11

本来入住率也不高,这样的物业只会把人吓跑,没有安全保障住小区跟住民房有什么差别!

发表于2014-09-15

  接着说这事儿。9月13日与物业服务的冯经理讨论过此事,他给我看了现在3栋在装修户数攻12户,不过其中既然包括2012年报装修的居然仍在其中,若是这样的话,那今年报装的是否2016年还在装修中则不得而知。冯经理说他的上级不同意开通电梯,主要原因还是保安人手少,他争取10月开通。1.8元/平米的物业收费,居然连保安人手都不够,可见该物业管理不到位的程度。我就暂且再给你一个月时间。

发表于2014-09-15

还有,前期不是闹腾整业主委员会么,还有人上门找我签字。现在进展得怎么样啊,难道你们都没遇到这些问题么?

发表于2014-09-25

物业费跑哪里去了?

目前有业主约1200户,按照平均80平米,共96000平米,按照1.8元/平米,一个月物业费172800元,试问物业有多少员工?而且还有公共广告费用到哪里去了?公共物业广告费用应该属于业主,物业应该属于职务侵占;《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备注:

现代汉语词典》关于“侵占”的解释是:非法占有别人的财产。中国宪法第12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这二者所说的侵占的含义都是广义的,所指的是侵犯财产,包括盗窃、诈骗、贪污、抢夺等各种财产犯罪,还包括侵犯财产的各种民事侵权行为、各种利用职务的渎职行为。

侵占罪的概念可表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由此可见,这里的侵占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它是指盗窃、诈骗、贪污、抢夺之外的侵犯财产的一种特定犯罪行为方式。[1] 



发表于2014-11-08
管理不到位,选择哪个小区,物业是要谨慎重考虑的,人身财产都得不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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