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关于‘天安星河广场南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公示”的意见回复

发表于2013-07-09

关于您的来信,咨询天安星河广场南区项目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天安星河广场南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方案依据《城乡规划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收集了相关反馈意见和建议,经核查,该项目一期在2010年7月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公示《规划》结合项目整体定位和土地出让条件进行编制,《规划》内容符合《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要求。 我局对相关利害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通过现场踏勘、电话沟通以及邀请回访的方式对反馈信息进行排查。建设单位也于2013年7月2日在《惠州日报》发布公告,邀请相关利害人到项目销售进行咨询解答,我局后续将督促建设单位提交相关整改方案。 谢谢您的来信! 惠阳区住建局 2013年7月9日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