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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最新动态 惠州7年来首调公贷额度上限 下调10万元

发表于2013-11-15

本月起,二套房贷上限下调10万元

 

南都8月份报道的惠州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高额度拟下调10万元一事,目前终于尘埃落定。上月底,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官网发布通知,自今年11月1日起,惠州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个人贷款不超过20万元,夫妻合贷不超过40万元。这是7年来惠州首次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7年来首次下调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8月份,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告》(草案)(下称《通告》),拟就将二套房贷个人贷款及夫妻合贷额度下调征集市民意见。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主任兰德华称,新政将于年内实施,如今终于有了落地时间表。

 

兰德华表示,由于惠州楼市交易火热,购房贷款需求猛增,同时惠州存在大面积的恶意逃避缴存住房公积金现象,导致惠州住房公积金额度不断趋紧。为缓解额度紧张压力,促进单位全员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不得不出此政策。

 

2006年至今,惠州3次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单个职工贷款从最初的12万元逐步调整到30万元,并出台夫妻合贷政策,而此次是首次下调贷款额度上限。

 

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40万元

 

按新政规定,以家庭为单位购建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调低为单个缴存职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夫妻双方均为缴存职工且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不超过40万元。这等于把最高贷款额度下调了10万元。

 

而首套房政策依旧保持不变,以家庭为单位购建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做调整,即单个缴存职工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均为缴存职工且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与此同时,为强制单位全员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新政调低未实现全员缴存单位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上限额度。调整后新政的适用范围,以房产管理部门的购房合同网签日期为准。即在11月1日起网签购房合同的,将按照新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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