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业主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收楼】

发表于2015-09-29

业主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收楼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况之一者,买家可以不收楼,并可要求解除原购房合同退还房款及利息:

1、        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二书一表”的楼房,买卖人可以不收楼。

2、        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时间超过30天)又未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买受者的;

3、        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4、        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        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

6、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经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实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购房人在以上情况之一出现时选择退房,相关违约赔偿责任由发展商承担。

奕-安


发表于2015-09-29

还没买房!所以要看看!避免掉坑

发表于2016-05-29
规范化上发挥十分搞活捅在淄擦南成募思酶
发表于2016-05-29
规范化上发挥十分搞活己镀时腊腋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