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扫盲咯 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房子还属于我们吗?
- 发表于2016-04-13
- 发表于2016-04-13
涨知识了
- 发表于2016-04-13
zhanlinbin1,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扫盲咯 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房子还属于我们吗?”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 发表于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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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6-04-13
这个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
房屋住所不仅仅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房产也是我们财产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一块。房屋产权的期限到了,是否意味着我们将失去这部分财产呢?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房屋产权的40年、50年和70年之后的事: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年限期后可以缴纳土地出让金,重新获得土地的使用权限。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
2.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
3.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就一般而言,房屋产权没有到达期限,政府就决定重新规划,要进行拆迁,政府会给一笔拆迁款,重新找房屋,这就是我们现在经常看到的房屋拆迁。
另外一种情况是房屋到达期限,但经过相关机构评估过后,房子没什么大的问题,房屋的结构、安全等各方面都还符合使用标准,是可以继续办理产权使用证,继续使用住房的。
“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的使用权却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的方式,授予了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限。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之后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土地的租用周期也不尽相同,也就是我们之前提到的: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综上所述,当我们的房屋产权到期了我们需要做的: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会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解决办法。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