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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调控力度偏弱,政策之外的信号你真的看懂了吗?

发表于2016-10-20

   惠州10月6日发布的楼市调控政策,可以基本理解政策重申,政策的基调是稳控房价、抓落实。以强化落实、分类管理、各部门协调统一一盘棋,没有限购、限贷等严厉的预期政策,但同时意味着在执行上将更加坚决,监督力度显然也会更大。而相较于周边城市,惠州的房地产政策无疑是温和的,更注重市场的自我调控能力,但也意味着回旋空间较大。政策的内文,首次出现了多次“严厉查处”、“暂停销售”等字句,这些信号值得关注。
    基本目的:去库存、稳房价、控方向、防风险同步部署、狠抓落实,从根本上消除房地产领域潜在的风险隐患,确保市场运行有序、平稳健康。

    政策基调
    一城一策 点名惠阳、大亚湾
    惠州此次调控,对于惠州区域市场的分化情况认知较为清晰,要求坚持分类管理,坚持“一城一策、分类调控”的原则,给地方政策的细化以及执行留出了较大的弹性,对于去库存周期较长、供应充足的龙门县、博罗县等区域,加大市场销售推介,切实满足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特别指出对于去库存周期较短、供应紧张、房价上涨较快的惠阳、大亚湾开发区等,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房价平稳。
    博罗、龙门、惠东等片区的房价涨幅相对较小,而且其房价基数原本不大,故房价的控制涨幅目标达成相对容易,但真正要接受考验的是惠阳、大亚湾片区,而且在深圳、东莞限购的同期,是否会造成深圳刚需的报复性外溢,目前尚未可知,故重点关注。
    惠州房价新一轮的上涨是从惠阳大亚湾开启的毫无疑问,翻开时间表我们可以得到大致的轨迹,即在2015年9月开始受深圳房价暴涨影响,大亚湾西区的部分楼盘开始根据市场的供需推货节奏提价,到2015年年底,大亚湾西区超过10个盘均价过万,惠阳片区迅速赶上,而进入2016年后,深圳房价持续上涨,惠湾片区整体均价再度上扬,于是相对处于价格洼地的惠州城区也成为了深圳客的重要战场,于是城区价格也开始上涨。截至2016年9月,大亚湾片区的均价超过13000元/平方米,惠阳片区均价超过11000元/平方米,同比上扬幅度一倍有余。
  控价思路
    明确稳定房价、控制涨幅,“一房一价、一套一标”被重提
    本质上来说,惠州本次的调控政策并非是政府的自发行为。从文件颁布的背景来看,明确指出惠州版的政策出台初衷是,为贯彻落实近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部署,落实稳房价、防风险、强管理的要求,切实构建适合惠州市实际的住房市场体系。所以稳控房价成为主要的目的。惠州中原地产的解读认为,稳控二字表明官方认为惠州房价尚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但接近警戒线。
    年后尤其是惠州城区,房价的上涨是以周为时间点,个别旺销楼盘在市场拥有较高的涨价自主权,然后其周边的楼盘进行跟进,是惠州城区房价上涨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稳控房价要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是稳定房价,即在现有的基础上,确保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另一方面则是控制重点区域如大亚湾、惠阳片区一年一倍有余的涨幅,防止惠州房价的整体窜涨过快,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此前曾要求的“一房一价、一套一标”被重提。文件不仅要求房企要明码标价,要求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公示价格,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价格明显过高的,不予办理申报监制,停止其销售行为,并且使用了“价格违法”的说法,对涉及价格违法的,从严查处。这等于是从一定程度上,给房企的自行涨价设置了障碍,以前房企涨价是完全的市场行为,但是上述政策可以理解为另一种“限价”措施,为房企单方面涨价通过停售以及约谈的方式进行制约。

  销售监管从严
    强化执行,捂盘惜售、无证销售是重点打击对象
    惠州量价起扬的房地产市场,让部分房企开始铤而走险,在预售的楼栋尚未取得预售证的前提下,通过以诚意金、定金或者是内部选房的方式进行提前解筹。本次政策再次重申了对于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监管。对于无证销售的行为,由房管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其已预售的商品房价款30%-50%的罚款。
    对此前部分楼盘的捂盘惜售行为也给予了严格规范,存在捂盘惜售的行为,由房管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将锁定其销售系统,暂停该项目对外网签买卖合同等房产业务,而且对于捂盘惜售也首次给予明确的细化界定。即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对外销售,并在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按照“一套一标”的方式明码标价。诚意金、定金、认筹金、团购费、入会费等现行市场上普遍存在的销售行为被严格禁止,但具体执行层面的情况如何,要看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是不是有流于形式我们不得而知,但文件称,为了让执行更有力度,近期相关部门将组成巡查组,要求楼盘在销售环节更加严谨。


    风险控制监管
    私收预售款将暂停销售,禁止房企、中介场外配资
    面对房地产市场的火爆,风险控制监管被再度提及,重申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款,商品房预售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房管局要严格做好预售项目后续工程量及所需的资金、用款计划等申报管理工作,以及预售资金审批管理工作。直接收取商品房预售款的,房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暂停该项目在预售系统上网签买卖合同业务。
    文件还提出要严禁非法集资,目的则是通过监管手段来遏制金融手段进行的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房企、中介不得开展“垫资”、“零首付”、“赎楼贷”等性质业务以及众筹炒楼业务,严禁中介机构设立场外配资金融业务,但并未细化具体的惩罚措施。
    对于预售款监管资金的归纳上,惠州市职能部门在光耀事件危机后,一直都在严格进行监管,但这需要数个部门的配合和支持。非法配资的行为,在当前的楼市中仍然存在,但数量并不大,而且这部分行为也并未成为助推惠州楼价上涨的主因。


    首提中介整顿
    对违规中介首次提出取消网签资格
    对于中介市场的整顿,惠州官方首次做出了详细的严格的规定,禁止房企使用无证经营、为备案的中介机构进行商品房销售,对于从业人员的炒号、赚取差价、阴阳合同,采取内部认购和雇人排队等手段制造营销恐慌的,责令整改,并记入黑名单,并且要求对违规的中介机构,首次提出取消网签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中原地产的分析认为,针对中介的监管和整顿,意味着监管的职能部门,对参与市场的各个角色都设定了监管,并且违法必究,明确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
    针对中介不规范行为最多的惠湾片区,10月10日下午的大亚湾相关会议上,点名了湾区高速路口,主干道交通路口的不文明派单行为,下一步政府将加大力度严厉整治,希望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前做好工作。上述会议还指出,对于中介问题,主要是两方面原因造成:一是管理措施不规范和不健全;二是管理手段不够硬。要明确开发商、代理公司、管理部门三者各自的责任,首先开发商要做好代理公司的管理和约束,出现问题,第一责任人就是开发商;其次管理部门要制定出规范性的文件进行管理和指导;最后在执行过程中,若开发商和中介公司不遵守规定,市场监督部门和房管部门要严查严办,决不能手软。


    稳定预期
    杜绝虚假广告 禁止恶意炒作
    方案要求,对于虚假广告,个别房企的恶意炒作,或个人恶意制造和发布虚假房源及房价信息、散播谣言,涉嫌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这是严厉的表述,警示力度明显高于往常。中原地产的分析认为,此举意在稳定当前惠州的房价预期,而稳定市场,稳定价格当务之急则是要稳定预期,对目前的非理性行为进行打压,可见政府对于市场风向的把控也十分重视。
    对于虚假广告也做出了具体的规范,要求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承诺内容。一旦发现企业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将严厉查处。(南都讯)

    销售监管从严

    强化执行,捂盘惜售、无证销售是重点打击对象
    惠州量价起扬的房地产市场,让部分房企开始铤而走险,在预售的楼栋尚未取得预售证的前提下,通过以诚意金、定金或者是内部选房的方式进行提前解筹。本次政策再次重申了对于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监管。对于无证销售的行为,由房管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其已预售的商品房价款30%-50%的罚款。
    对此前部分楼盘的捂盘惜售行为也给予了严格规范,存在捂盘惜售的行为,由房管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将锁定其销售系统,暂停该项目对外网签买卖合同等房产业务,而且对于捂盘惜售也首次给予明确的细化界定。即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对外销售,并在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按照“一套一标”的方式明码标价。诚意金、定金、认筹金、团购费、入会费等现行市场上普遍存在的销售行为被严格禁止,但具体执行层面的情况如何,要看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是不是有流于形式我们不得而知,但文件称,为了让执行更有力度,近期相关部门将组成巡查组,要求楼盘在销售环节更加严谨。

发表于2016-10-22

现在政府抓的力度还是很严的 

发表于2016-10-22

政策再出 感觉房价也不会降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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