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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4条补充条款应对购房陷阱(全文)

发表于2006-06-27
发表于2006-06-27
第17条 住宅户型:

第18条 平面图:

第19条 立面图:

第20条 起居室尺寸:

第21条 书房尺寸:

第22条 卧室尺寸:

第23条 卫生间尺寸:

第24条 厨房尺寸:

第25条 阳台尺寸:

第26条 过道尺寸:

第27条 技术经济指标:

第28条 层高:

第29条 室内净高:

第30条 贮藏空间:

第31条 套内楼梯:

第32条 门窗:
发表于2006-06-27
第33条 沉降情况: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政府颁布的最高要求。

第34条 平直度: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否则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35条 墙体裂缝:住宅内部无任何裂缝;如果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进行确定的,由出卖人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如果买受人仍有不同意见,则双方从楼内业主中随机选择5人,由这5人确定是否属于裂缝。

第36条 设计质量:住宅设计质量不应低于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设计最高标准,如果无法达到此等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7条 质量证明: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当买受人对此报告提供异议时,出卖人应当证明这种异议不成立。

第38条 质量评价:出卖人在交付住宅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住宅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住宅质量进行评价,否则不视为交房。
发表于2006-06-27


第61条 给水: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供水,水源为市政机构,压力为__。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热水,温度为__;价格__。

第62条 排水:出卖人在入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排水设施可以使用。室内排水共有地漏_个,分布在卫生间、厨房。

第63条 密封: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如果室内出现液体或气体的泄露,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出卖人应当以5倍的上述总款额作为赔偿,以补偿买受人在选择装修企业、进行设计施工所支付的费用与耗费的时间。

第64条 管线:出卖人承诺不在住宅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如果通过,则视为合同的变更,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不视为住宅已经交付。

第65条 电梯:本单元共有电梯_部,型号为:__;保修时间为_年;安全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当因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因乘坐电梯受到伤害,受害人及相关权利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第66条 消防设施: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____。
发表于2006-06-27


第67条 电:负荷:__KVA,计费设备为:__,插座位置:__,插座数量:__,电平面图:__,使用时间:_年_月_日。

第68条 电话:线路数量:条,出口位置:见图纸,使用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69条 有线电视数据线:出口位置在:____,使用时间:_年_月_日。
发表于2006-06-27


第70条 暖:供暖设备:供暖设备型号:____供暖设备效果:____温度:____湿度:____暖气片数量:____

第71条 暖气计费方式及价格:

第72条 暖气可使用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73条 燃气:燃气设备:计量设备:计费方式及价格:

第74条 燃气可使用时间:_年_月_日
发表于2006-06-27


第75条 本住宅周边建筑物:本住宅周围_米外无其他建筑物。

第76条 本住宅可使用道路为:

第77条 本住宅周边范围绿化:本住宅可视范围内不可能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

第78条 从本住宅各窗户、门及门外10米目力所及视野内没有垃圾箱、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停车场等其他设施。

第79条 本住宅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

第80条 本住宅敞开门窗后,白天来自室外的声音不高于60分贝,夜晚不高于50分贝,室内原有设备不会产生任何声音。

第81条 车位: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停车的车位壹处,具体位置为:______,买受人无须为此车位支付任何费用。
发表于2006-06-27


第82条 社区名称:本住宅所属社区名称为:____,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

第83条 用地面积:本社区总用地面积为:____,总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为__米。

第84条 建筑总量:社区共有楼房__幢,其中一期工程_幢,二期工程_幢。

第85条 基本原则:社区所属的共用设施系为社区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设,其功能不得侵害买受人利益。

第86条 参考标准:本社区的公用设施的具体质量数量由出卖人提供数据标准,不能提供的应当按照出卖人的各种广告资料作为标准。

第87条 绿地面积:社区绿地面积为: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_年_月_日,绿地率不应低于北京市标准,交付时绿地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

第88条 公共设施:幼儿园_个,面积为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年月日;学校_个,其中小学_个,中学_个,面积为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年月日;医院(__级等)_个,面积为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年月日;停车场_个,面积为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年月日;邮局_个,可使用时间:年月日;娱乐设施:__可使用时间:邮政可使用时间:年月日;电话接通时间:年月日。

第89条 公共交通:交通公路等级为__公路宽度:__道路质量: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应当可通过车辆,否则不视为交付,可使用时间:年月日。

第90条 交通安全:社区内应当有人车分行的道路,以保证买受人与家庭成员安全交通,道路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或北京市最高标准。

第91条 居住安全: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的坑、沟、井或者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92条 住宅标识: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住宅。

第93条 建设标准: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的设计与施工标准不低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最高标准,如果北京市有更为有利的设计规范,买受人有权适用于此规范,双方对标准的选择有争议时,买受人从不同的标准选择较为有利的条款适用。

第94条 违约确定: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3人,选择方法见《争议解决》中的约定,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95条 违约责任: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房时间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之日开始计算,详细条款见本合同的第20部分(违约责任)。
发表于2006-06-27


第111条 保修期间:_年,从_年_月_日到_年_月_日;当开始日期与交房日期不一样的,则从交房日期开始,按最益于买受人的时间进行计算。

第112条 保修通知方式及反映时间:自买受人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维修人员应当到达现场,8小时内将故障排除。

第113条 保修内容: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
发表于2006-06-27


第114条 物管公司:出卖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买受人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选择。

第115条 服务期限: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期限为1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期限届满后,由小区或者本楼业主管理委员会另行决定。

第116条 管理费用:保洁费:_元;治安费_元;水费:_元;电费:__元;燃气费:_元;其他费用:_元;

第117条 管理责任:楼内外清洁,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楼层设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处,每小时清理一次;如果出卖人将此义务转让给首期物业管理公司,则应当保证其履行义务;安静:室外瞬时噪声不高于50分贝。

第118条 证明责任:物业公司负责证明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及时、达标的物业服务。

第119条 保安责任:保证买受人及亲属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汽车安全。

第120条 收费范围:不得高于北京市政府的相关规定。

第121条 开始时间: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_年_月_日以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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